两步路实名认证服务协议
2026-01-20 18:05:40生效日期:2026年01月20日
特别提示
本协议由深圳市两步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步路”)及其关联公司(合称“两步路公司”或“我们”)与拟在两步路平台使用实名认证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用户(以下或称“您”)共同缔结。
在使用本服务前,请您务必审慎、完整阅读本协议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两步路责任的条款、对您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均以加粗形式提示)。您点击“同意”、使用本服务或通过其他明示/默示方式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本协议对您与两步路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是《两步路用户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两步路用户服务协议》《两步路用户隐私政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以《两步路用户服务协议》《两步路用户隐私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如您未满18周岁或不具备与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请在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陪同、指导下阅读本协议,且仅能在监护人明确同意后使用本服务。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因同意本协议及使用服务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
第1条 定义
1.1 两步路平台:指两步路公司合法拥有并运营的“两步路”网站、小程序、客户端应用程序及其他不时提供的服务载体(我们保留调整平台名称、载体形式的权利)。
1.2 两步路平台服务:指两步路公司通过两步路平台提供的内容浏览、发布、商品/服务交易、约伴、赛事、轨迹导航、运动记录及收藏、评论、分享等功能/服务(具体以实际提供为准,我们有权增减、关停或调整相关功能/服务)。
1.3 两步路账号(以下简称“账号”):指用户为使用两步路平台服务,通过手机号码或我们允许的其他方式注册的唯一识别账号。
1.4 实名认证服务:指两步路平台及/或其合作的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需取得个人信息处理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提供的,通过人脸识别、文字识别等技术,开展人脸核身、证件识别,并根据核验结果出具认证结论的服务。
1.5 敏感个人信息:指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您的人脸信息、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照片等依法受严格保护的个人信息。
1.6 第三方机构:指与两步路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为提供本服务而参与身份核验的合法主体,其需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2条 认证申请与审核
2.1 您可根据自身需求发起账号实名认证申请,并按功能页面提示,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照片等,具体以页面展示为准)。您确认:若不提供上述信息,将无法完成实名认证,进而无法使用需实名认证后方可享受的功能/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两步路平台的其他基础功能。
2.2 为实现实名认证目的,您不可撤销地授权两步路平台将合法收集的您的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照片等信息,传输给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同时,在您明确同意的前提下,授权两步路平台通过获取相机权限采集您的人脸信息,并将该信息传输至相关第三方机构,用于身份信息比对核验。两步路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两步路公司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将严格按照本协议、《两步路用户隐私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收集、使用、保存、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1)仅为提供本服务之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未经您另行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对合作的第三方机构设定严格的数据处理要求,明确其数据处理范围、期限及安全保障义务,并对其数据处理行为进行监督;
(3)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合理安全技术措施,防止您的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4)在完成实名认证核验后,将按照最小必要原则留存相关信息,留存期限不超过实现服务目的所需的合理期限,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长期限。
2.4 您声明并保证:
(1)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真实、合法、准确、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使用本服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及相关服务条款,不利用实名认证账号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3)如您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指定渠道更新实名认证信息,否则视为认证失效,两步路公司有权限制或终止相关服务。
2.5 您理解并同意:两步路公司及第三方机构仅对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形式核验,不承担实质审查责任,认证结果仅作为您使用两步路平台相关服务的依据,不构成任何官方身份证明或法律上的效力认定。如因认证信息不实、失效或被冒用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与两步路公司无关。
2.6 禁止行为:您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否则两步路公司有权拒绝或终止本服务,并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请认证;
(2)将实名认证账号转让、出借、出租、赠与或交由他人使用;
(3)利用实名认证账号从事诈骗、赌博、传播违法信息等违法违规活动;
(4)干扰、破坏本服务的正常运行或规避平台的安全监管措施;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第3条 未成年人保护
3.1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必须经监护人同意并由监护人协助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信息应登记为监护人信息,或在监护人确认下登记未成年人本人信息)。如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使用本服务,监护人可通过平台公示渠道(【我】-【侧边栏】-【帮助与客服】)通知我们,提供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后,我们有权对相关账号采取限制功能、冻结、注销等措施,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2 两步路公司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仅在提供本服务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监护人应指导、监督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告知其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3.3 如因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导致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失,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给两步路公司造成损失的,监护人应予以全额赔偿。
第4条 认证结果与失效
4.1 认证结果由两步路平台根据第三方机构的核验结论生成,一经出具,在您的信息未变更且未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持续有效。
4.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结果自动失效,两步路公司有权取消或撤销您的认证身份,并限制或终止相关服务:
(1)您的证件有效期届满且未及时更新;
(2)您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更新;
(3)认证信息被查实虚假、伪造或冒用他人信息;
(4)您将账号转让、出借、出租等;
(5)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被两步路公司采取处罚措施;
(6)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导致认证失效的其他情形。
4.3 认证失效后,您需重新提交实名认证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相关服务权限;如因上述4.2条第(3)(4)(5)项情形导致认证失效的,两步路公司有权拒绝您的重新认证申请。
第5条 法律责任
5.1 如您违反本协议第2条、第4条等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转让账号、从事违法活动等),两步路公司有权根据违规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制、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2)取消或撤销您的认证身份;
(3)限制账号功能、临时封禁账号、永久封禁账号、注销账号;
(4)禁止您重新注册两步路账号;
(5)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您应对上述措施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功能受限、虚拟财产损失、无法使用平台服务等)承担责任;如因此导致第三方索赔、行政机关处罚或两步路公司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商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和解款等间接损失)的,您应予以全额赔偿,两步路公司有权向您追偿。
5.2 如您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导致第三方投诉、诉讼或索赔的,您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两步路公司因此被卷入纠纷或承担赔偿责任的,您应赔偿两步路公司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商誉损失等)。
5.3 两步路公司对本服务的提供仅承担一般注意义务,如因下列情形导致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或遭受损失的,两步路公司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如法律法规调整、监管要求变化)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
(2)因第三方机构的技术故障、数据泄露等原因导致认证失败或信息安全问题(但两步路公司应协助您向第三方机构追责);
(3)您自身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网络问题等导致的损失;
(4)您明知或应知本服务存在瑕疵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5.4 如因第三方机构违反数据处理约定导致您的个人信息泄露、受损的,您可选择向第三方机构主张赔偿,或要求两步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两步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该第三方机构全额追偿。
第6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两步路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调整或平台运营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协议将通过两步路平台公示(如弹窗通知、公告栏发布等),公示期满后即生效。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同意变更后的协议。
6.2 您可随时向两步路公司申请解除本协议(注销实名认证),但需通过平台客服提交申请,并完成身份核验。协议解除后,两步路公司将停止为您提供本服务,并按《两步路用户隐私政策》约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除外)。
6.3 协议解除后,您应停止使用需实名认证的平台服务;如您存在未结清的款项、未履行的义务或违约行为,相关责任不受协议解除的影响。
第7条 通知与送达
7.1 您应保证在两步路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邮箱等)真实有效,并及时更新。两步路公司通过该联系方式向您发送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变更通知、违规处理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
(1)短信、邮箱通知: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2)平台内通知:发布至您的账号消息中心即视为送达。
7.2 如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导致通知无法送达,或您拒收通知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第8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8.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您点击“同意”、使用本服务或通过其他明示/默示方式接受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而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9.3 您对本服务有任何疑问、投诉或建议,可通过【我】-【侧边栏】-【帮助与客服】联系官方客服,两步路公司将在15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处理。
9.4 两步路公司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部分行使该权利,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其他权利。

